公告时间:2024年05月20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4]00103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子项3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15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00
延期开标时间:2024年06月05日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1款其他规定中增加“7、如投标人是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行业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分支机构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招标件中涉及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的,提供分支机构‘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2.招标文件中关于“法定代表人”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描述不一致,现统一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3.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母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提供不少于3辆(含本数)保障车辆(车辆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无线基站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每多提供一台加0.5分,满分为3分(提供所属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修改为: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属母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提供不少于3辆(含本数)保障车辆(车辆配置包含但不限于无线基站设备、传输设备、电源设备),每多提供一辆保障车加0.5分,满分为3分(提供所属车辆行驶证或租赁合同扫描件或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当非实质性条款要求负偏离项数>10项(含本数)视为无效投标。”修改为:“当非实质性条款要求负偏离项数≥10项(含本数)视为无效投标。”
5.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商务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3)修改为:“如果不提供此表,则视为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的所有对应商务/技术条款要求,按照计分因素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程度的计分标准,此项计0分。”
6.删除招标文件的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十八技术偏离表备注:(4)对应条款。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杨佩
电话:15211018090
2、采购人
名称:湖南省应急管理厅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马王堆南路80号
联系人:龙海义
邮编:/
电话:89751268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413号运成大厦12楼
联系人:杨佩、梁向坤、易波
邮编:410000
电话:0731-89873777
电子邮箱:342963640@qq.com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