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1日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河西第二监管中心(看守所)项目施工,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长发改审〔2024〕93号,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公安局,招标人为长沙市公安局,项目总投资为19975.5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本级与湘江新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市公安局河西第二监管中心(看守所)项目施工
1.2.2 建设地点:位于望城区高塘岭街道高塘岭社区,黄桥大道与裕丰路交汇处东北角。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3栋主体建筑,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监区及岗楼、监管业务技术用房、武警用房、大门、地下配套设施(含车库、食堂、武警训练馆)和相关附属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32393.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82.45平方米(含监区用房14323.1平方米、监管业务技术用房9502.45平方米、武警用房面积2178.26平方米、地下室地上部分54.14平方米及垃圾站24.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310.6平方米,单体最大高度为21.92米,最大单跨跨度为11米,该项目为装配式建筑,其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1.3工期要求:365√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区及岗楼、监管业务技术用房、武警用房、大门、地下配套设施(含车库、食堂、武警训练馆)和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相关文件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
1.5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进行保修;1.6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竣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6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2.7其他要求:根据《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市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6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1)投标人需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PC综合类或PC生产类)。(2)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3号文件规定的:□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10-11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11-01 09:00:00(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本级项目适用)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电话0731-89919392、84898622。
9.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9938899按2转1或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公安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解放西路140号
联系人:易先生
电话:0731-8257788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德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桐梓坡西路138号长房时代城20栋1603、1604、1610、1611号房
联系人:徐娟(项目负责人)、袁玉琴、郭瑞
电话:0731-89905369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