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2
采购合同编号:鹤财采计20241081
采购人(全称):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 (甲方)
供应商(全称):1、怀化市兴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2、湖南怀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3、湖南天天惠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鹤城区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分类采购集中配送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鹤城区公办中小学学生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分类采购集中配送
3、采购计划编号:鹤财采计20241081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项目内容:详见文件
6、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1、优惠率92% 2、优惠率93% 3、优惠率90%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08月31日
履行期限:壹年。(2024年8月28日至2025年8月27日)
地点: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办公室。
方式:详见合同。
四、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向当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代理公司执壹份,区财政局采购办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8月31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怀化市鹤城区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仇春艳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环城路
乙 方: 1、怀化市兴隆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泽培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中街道天星坪农超市场一楼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德天广场支行
账 号:100329291080010001
乙 方: 2、湖南怀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倩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经开区滨江北路滨江新村二期一号楼2单元401-402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中路支行
账 号:598982271980
乙 方: 3、湖南天天惠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娱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城南街道高堰路南侧佳惠物流园生配中心2楼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方县支行
账 号:18811801040004301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