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4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清财采计[2025]-013号-1
采购人(全称):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广东锦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毛塘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全县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二期)2、采购计划编号:清财采计[2025]-013号3、项目内容:衡南县毛塘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全县垃圾中转站渗滤液处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二期)4、是否分包:否5、项目负责人:肖立大6、联系电话:18075886999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1142720大写:壹仟壹佰壹拾肆万贰仟柒佰贰拾元整2、具体标的见附件。3、合同定价方式:4、付款方式:
1、起始日期:2025年04月10日,完成日期:2028年04月09日。总日历天数:1095天。2、地点:衡南县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衡南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
验收标准: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执行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4-10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4月10日
合同订立地点:衡南县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小军
委托代理人:
电话:18075886999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辉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066164413
传真: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5号6栋202室
开户银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新城区支行
帐号:59900001436018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