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5日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受株洲市人民政府授权委托,对城发芦淞城中村、城发天元城中村改造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确定株洲市棚改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协议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株洲市房产管理局与之签订了《城发芦淞城中村、城发天元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现就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中有关条款公布如下:
一、合同签订主体
购买主体:株洲市房产管理局
承接主体:株洲市棚改投资有限公司
二、购买服务项目名称
城发芦淞城中村、城发天元城中村改造项目政府购买服务。
三、购买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城发芦淞城中村和城发天元城中村,其中城发芦淞城中村包括果园城中村、铁东城中村2个子项;城发天元城中村包括28区城中村、南塘城中村、浅塘城中村、西线阳光城中村、天元区七区城中村等5个子项。本次购买服务内容为以上7个子项区域内的土地的征收、房屋拆除以及货币安置补偿服务等。
四、合同金额
金额:人民币91604万元。
五、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生效日起至2041年。
特此公示
株洲市房产管理局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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