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年11月24日
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临武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郴州市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两江口至浸漕段重金属污染治理经营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郴州市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两江口至浸漕段重金属污染治理经营服务项目政府采购
(2)招标编号:HNZYCG-CZ2016-263政府采购编号:临财采计(2016)099
(3)招标内容:
①郴州市临武县三十六湾、香花岭地区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工程两江口至浸漕段重金属污染治理经营服务1项(项目公司取得投资回报的收入来源,经营服务收入期限为20年,建设期限为1年);
②临武县人民政府购买服务付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2.3要求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4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
2.5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
2.6要求投标人到采购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取得采购方出具的考察确认书;
2.7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11月23日至2016年11月29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及材料③经办人身份证(①带原件留原件,②③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此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4、采购人名称:临武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0735-6338470
5、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郴州项目部地址: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0
传真:0735-2869618
联系人:朱楚林 、唐秋艳、李杰夫 电话/传真:0735-286961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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