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临武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郴州市临武县珠江源头北江流域临武段水污染环境防治一期经营服务(政府采购编号: 电F_FW_2017030900258;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17000091;委托代理编号:HNZYCG-2017-042)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供应商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请以下单位提交证明材料进行确定:
1、临武县舜畅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临武县源福水利开发有限公司
3、临武县舜发城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郴州市临武县珠江源头北江流域临武段水污染环境防治一期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
2、政府采购编号: 电F_FW_2017030900258;采购计划编号:临财采计2017000091;委托代理编号:HNZYCG-2017-042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服 务 |
郴州市临武县珠江源头北江流域临武段水污染环境防治一期经营服务项目 |
1项 |
95800.00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2.1要求直接参与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注:如投标单位所在省市已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改革的,只要求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社保登记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2.3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2.4要求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2.5要求投标人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
2.6要求投标人到采购方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并取得采购方出具的考察确认书;
2.7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4、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原件;
5、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年3月14日17:30 时(北京时间)之前,地点为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通知后,请于2017年3月14日17:30 时前来函确认是否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七、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
1、网上报名确认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网站(www.ccggzy.net)。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的,将导致报名无效并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各供应商须办理“湖南省数字认证中心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CA”)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分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用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办理地址为:郴州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湖南CA公司郴州办事处李工 18175580110。“数字CA”全省通用,一证一年有效。
2、提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第3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附近】。
3、网上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北京时间),网址为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分中心网站(www.ccggzy.net)。在截止时间之前未在该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将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不按要求上传和提交电子文件的投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北京时间)停止提交纸质和电子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7年03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第3开标室【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附近】。
(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
(4.1)法人代表参加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
(4.2)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转账凭证中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加盖公章)和数字CA。开标现场要检验投标代表身份,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对本公告和招标文件有不明确的地方,可询问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如果对招标公告不给予合理解答,可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书面反映情况。如果对投标文件解答不充分,可以提出书面质疑,对书面答疑不满意的,可以向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书投诉。
八、联系方式
名称:临武县人民政府
地址:临武县
联系人:廖女士
电话:0735-633847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翌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楚林、袁喜彬
电话/传真:0735-2326958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龙泽福城国际1栋1单元29楼2922
附件: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本文为政府采购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