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慈利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对慈利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购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慈利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购买服务
1.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慈财采计[2017]066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FS-2017JS022
1.3采购内容概况:慈利县2017年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购买服务采购额估算约76231万元,本项目总投资6229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整个工程规划用地面积137541平方米(206.31亩),共征收房屋户数1069户、拆迁建筑面积176908平方米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由中标方依法组织融资投资及后续项目运行等。
1.4投资回报:中标人取得投资回报的收入来源为:慈利县房地产管理局购买服务付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2.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本项目的实施能力。
2.3其他说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03月17日起至 2017 年03月23日止,每日上午 8:3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所需资质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身份证在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慈利县广场花园二楼201)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4.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人民币小写:100000元)
4.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4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4.5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6.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6.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6.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6.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6.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6.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8833291。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年04月10日(星期一)09时00 分(北京时间)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慈利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慈利县零阳镇
联系人: 彭先生
电话:151744787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慈利县广场花园小区1栋201室
电话: 0744-3219888传真:0744-3288788
联系人:伍先生(15207449686)
本次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慈利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杨先生0744-322755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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