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8日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桑植县房地产管理局的委托,对桑植县文昌街周边、方家坪(一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购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内容:
1.1项目名称:桑植县文昌街周边、方家坪(一期)棚户区(城中村)
改造项目(购买服务)
1.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桑财采计【2017】-057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BDFR-2017ZJJCG024
1.3采购内容概况:桑植县文昌街周边、方家坪(一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购买服务)估算总投资约41809.00万元,本项目为桑植县文昌街周边、方家坪(一期)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购买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由中标方依法组织融资投资及后续项目运行等。
1.4投资回报:中标人取得投资回报的收入来源为:桑植县房地产管理局购买服务付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1.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依法纳税证明材料;
2.1.2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是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3 月 28 日起至 2017 年 4 月 1 日止,每日上午 8:3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资格要求中所需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桑植县金豪国际酒店斜对面)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人民币小写:50000.00元)
4.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4.4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4.5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6.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6.1投标人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6.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6.3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4.6.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6.5各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实行电子化管理操作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号码:0744-8833286、8833291。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7年 4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桑植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桑植县澧源镇
联系人:郁先生
电话:1397444288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博达方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桑植县金豪国际酒店斜对面
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 0744-6666343 18607448881
监督管理部门:桑植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钟主任
电话:0744-6222541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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