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3月29日
本采购项目怀芷快速干道(芷江段)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 芷财采计(2017)119、委托代理编号:HNHL-CG(F)-2017008)经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下简称PPP模式),引进有经验、有实力、有资源的社会资本方作为战略投资者合作组建项目公司进行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项目授权主体为: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参与投标,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证明材料原件)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本项目道路全长约17.99km,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道路等级为公路一级,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小时,路幅宽34m,车道宽23m,双向6车道。
怀化高铁站至芷江机场快速干道项目的实施可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缓减交通压力,加快芷江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项目建设完成后,可改善城市路网结构、提升城市品位、缩短芷江与怀化中心城区之间的时空距离,实现鹤中芷三城的快速融城,打造“半小时经济圈”,实现怀化和芷江两城快速交通设施的资源共享,给怀化提供便利的航空服务,为芷江提供更便利的高铁服务,带动高铁新城、芷江旅游业及沿线生态休闲农业的快速发展。
本项目道路全长约17.99km,按城市主干道标准建设,道路等级为公路一级,设计行车速度为60km/小时,路幅宽34m,车道宽23m,双向6车道,总投资约19.82亿元。
项目总投资为198202.0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89557.96万元(工程费152923.57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28174.49万元,预备费8459.90万元),建设期利息8644.09万元。
2、采购需求
考虑本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为实施机构,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合作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按照县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在合作期内的运营维护。合作到期,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文档和知识产权及运营权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完好、无偿地移交给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1) 合作期限:本项目的合作期为14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维护期12年。
(2) 资本结构: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98202.05万元,项目资本金占比约30%,即项目资本金约为59402.05万元,项目公司承担其余全部资金的融资工作,政府方提供相应配合。项目资本金中,政府出资5940.21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10%;社会资本方出资53461.84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90%。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额以PPP股东协议约定为准,其中,政府方占股10%,社会资本占股90%。
(3)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具体运作方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期满后将本项目的相关资产完好、无偿地移交给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4)回报机制:按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113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运作方式,采用“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政府付费的资金来源列入县政府年度预算和中长期财政预算,并向本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报告,形成人大决议。本项目政府付费包含了项目的建设成本、运营维护成本、融资成本、税费及必要的合理回报。
3、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3.1 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1.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1.3 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3.1.4 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 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3 特定资格条件:
3.3.1具备较雄厚的资金实力;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及以上;
3.3.2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3申请人银行信用等级为AA及以上且处于有效期内,且通过ISO9001-2008质量体系认证;
3.3.4申请人2015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3.5 2015年度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3.6商业信誉良好,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建设市场且处罚期未满的不得参与投标;
3.3.7申请人拟负责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持有市政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证书,且于2017年4月1日起不得有在建项目(以湖南省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3.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人的申请。
4、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方法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29日至 2017年4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2:00 ,下午14:30至 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的复印件本③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拟配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局内(芷江侗族自治县前进路附近)报名。
4.2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4.3本项目不接受未报名的单位参与本次资格预审活动。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
有意向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须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壹正陆副共柒份,同时附U盘壹个,U盘封装在正本中)携带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②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面送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7年4月20日上午9:30,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接收。
6、其他事项
项目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详见第三章 资格预审办法),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企业不得参加后续的投标采购环节。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招标文件,具体发售时间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8.1采购人:芷江侗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姓名:毛先生
电话:0745-6851806
地址:怀化市芷江侗族自治县前进路附近
8.2采购代理:湖南华伦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彭先生
电话:0731-86889266
邮箱:ZTBZX_1605@163.com传真:0731-85550528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98号明城国际中心16楼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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