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4月07日
一、项目名称: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卓知服招[2017]11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授权主体:会同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实施机构: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项目内容及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社会资本方与政府出资代表按90%:10%的股权比例出资组建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实施建设:
1.1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
本项目共征地75亩,租地270亩(道路两侧5-10m范围,总长12km,平均宽度15m),拟改造道路12km,并建设大型广场3处、景观节点2处,具体如下:
1)道路改造
改造道路12km,其中重点改造路段6.5km(岩头连接线3km,坪村连接线3.5km),主要建设内容为加设道路两侧人行道、绿化亮化、标识标牌、边坡处理、排水管道及沟渠建设等;提质改造路段5.5km(G209国道会同汽车站新址至坪村三岔路口及三岔路口至枫木村部),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两侧绿化亮化、边坡处理等。
2)广场建设
建设大型广场3处,分别为岩头收费站入口广场、入城口街心花园及坪村农贸广场。其中岩头收费站入口广场占地面积4.5亩,主要建设停车场、主题雕塑、绿化亮化、给排水设施等;街心花园占地面积约60.5亩,主要建设小游园、停车场、建筑小品、绿化亮化、民俗文化馆及茶舍改造、给排水设施等;坪村农贸广场占地面积约10亩,主要建设停车场及休闲文化广场。
3)景观节点
共建设景观节点2处,分别为岩头连接线入城广岛及坪村连接线三岔路广岛,主要建设文化广场、主题雕塑、标识标牌等。
1.2林城镇双拥路段
会同县双拥路起于会同县职中,止于狮子岩铁路桥涵,道路全长3600米,规划道路红线宽24米(其中车行道宽14米,两侧人行道各宽5米),属城市次干道,设计时速40km/h。本项目主要对其两侧加设人行道各5米,沿线建设休闲绿化游园3处(含小广场、停车场、建筑小品等),并对现有路面进行改造(铺设沥青砼)。具体如下:
1)道路改造
建设人行道36000平方米(长3600米,两侧各宽5米);沿道路两侧安装路灯150盏;种植行道树1200棵;布置垃圾桶150套;敷设强弱电线缆7200米、供水管道3600米、雨水管道3600米、污水管道3600米、燃气管道3600米;建设公交站台12座;铺设沥青砼路面50400平方米(长3600米,宽14米);并配套布置交通标志线、信号灯等相应交通附属设施。
2)游园建设
共建设沿路休闲绿化游园3处,总用地面积35000平方米,其中绿化景观带24500平方米、道路及停车场5000平方米(含游步道)、硬质铺地广场3500平方米;设置主题雕塑3座;建设景观凉亭3座;安装景观路灯140盏;布置垃圾箱50套;铺设强弱电线缆2000米、供水管道1000米、排水管道2000米。
1.3项目总投资
依据已经批复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2400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含土地使用费),其中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提质改造工程总投资为12000万元,林城镇双拥路段提质改造工程总投资为12000万元;最终以会同县政府审定的竣工总决算为准。
具体指标见下表1-1。
表1-1项目投资估算表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双拥路提质 改造工程 |
会同高速连接线 绿化提质工程 |
合计 | 备注 |
1 | 工程费用 | 万元 | 8,000.00 | 9,325.50 | 17,325.50 | |
2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万元 | 3,111.10 | 2,103.07 | 5,214.17 | |
2.1 | 土地使用费 | 万元 | 2,343.00 | 1,170.00 | 3513.00 | |
3 | 基本预备费 | 万元 | 888.90 | 571.43 | 1,460.33 | |
项目总投资(1+2+3) | 万元 | 12,000.00 | 12,000.00 | 24,000.00 |
2、综合考虑本项目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等因素,本项目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并采用“BOT”方式运作。政府将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及维护交给社会资本方,以政府付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可用性(符合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以及支付运维绩效服务费的方式购买项目可用性所需的运营维护服务(符合绩效要求的公共服务),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纳入跨年度财政预算。该项目运作模式如图1-1。
图1-1 项目运作方式图
2.1会同县人民政府授权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担任本项目实施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对项目进行社会资本采购、监管、绩效考核、移交等工作。并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
2.2会同县人民政府授权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出资方,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的10%。
2.3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按股权比例出资,与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并成立项目公司。
2.4项目公司与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PPP项目合同》;并与金融机构签订融资协议,获得项目融资资金。
2.5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PPP项目”,保障该项目可用性的持续服务供应。
2.6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付费依据,按期支付可用性服务费及运维绩效服务费。
2.7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对项目公司的考核结果信息公开,使公众对该项目发挥公众监管职能。
2.8会同县人民政府协调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衔接支持,对于权力范围内的审批手续积极协助、从简从快,给予支持。在本项目执行期内按各职责分工对本项目全程监管。
2.9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设施无偿移交给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会同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
3、项目资本金出资比例:政府出资机构占比10%,社会资本方出资占比90%。
4、合作期限:本项目建设期1年6个月,运营期15年。项目建设期:建设期1年6个月,自PPP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子项目运营期:运营期15年,自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至项目移交之日止。
5、建设工期:本项目的建设工期拟计划为1年6个月(初定,以实际发生为准)。
6、项目回报方式:采用政府付费的方式。
7、质量要求:需符合CJJ1-200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82-201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9-85《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规定。
8、项目前期费用安排:政府出资方(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作为项目前期费用支出的其他费(不包含土地使用费)均作为政府资本金出资部分。
注:若政府资本金出资部分不足PPP合同规定政府出资资本金出资额,会同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补足差额;若超出其资本金出资额,项目公司返还政府超出PPP合同规定政府方出资资本金的超出部分,不变更政府出资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占比。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已经完成前期资格预审工作。凡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皆有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购不接受任何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八、报名事项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办法
1、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17年 4 月 7 日至2017年 4 月 14 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工作日)。
2、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河西舞阳公馆2栋1604房 )。
3、竞争性磋商文件印刷成本费用:每套人民币400元。
4、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具体办法:提出申请时,由申请人的代表(联系人)向本项目工作人员提交加盖了申请人公章的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在报名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完成登记后,向现场工作人员支付现金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人只能购买其报名申请的子项目的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且只能购买一套)。工作人员将向申请人提供由本项目PPP咨询机构出具的收款收据。
5、竞争性磋商文件将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方式发售给申请人,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仅为方便申请人制作响应文件使用;当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与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纸质版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6、申请人自行下载会同县岩头、坪村高速公路连接线及双拥路提质改造工程PPP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4 月 17 日下午14:30 (北京时间) 。
2、开标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会同县公共资源服务交易中心(政务中心五楼),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十、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1、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2、有关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遗、澄清及变更信息以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磋商文件与更正公告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公告内容为准。
十一、联系方法
采购人: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盖章)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林城镇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181 6622 851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湖南省怀化市河西舞阳公馆2栋1604房
联系人:蒲工
联系电话:180 0745 7887、0745-2223539
2017 年4 月 7 日
报 名 表
时间: 年 月 日 | ||||
采购项目名称 | ||||
申请人名称 | (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地 址 | ||||
申请人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申请人项目联系人 | 姓名 | 手机 | 传真 | 邮箱 |
备注 |
备注:1、报名表需加盖公司公章(扫描件或复印件无效)。
2、所填联系电话应保证工作时间畅通。
3、一个项目填一份报名申请表。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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