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衡阳市石鼓区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石鼓区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停保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对此有意愿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政府采购编号:石财采计[2017]116号
委托代理编号:HXCG-HY-170404
采购预算:10204140.98元。
二、采购项目名称:石鼓区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停保场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项目(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第八章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款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款:
7、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8、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9、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它岗位职责可以兼任;
10、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社保账号与密码,需在网上可查询);
11、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起至2017年4月24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5:00时~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持以下合法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上年度财务报表;
②投标单位资质证书;
③关键岗位人员的资格证书、社保证明;
④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以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报名当月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为准。
注:上述资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全部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印鉴,不接受影印件印鉴,且复印件字迹、公章印鉴清晰。(此步骤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阶段,具体评议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汇景花园1栋1单元903室。
(3)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5月11日09时30分在衡阳市石鼓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衡阳市石鼓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521143290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675476220
监督部门:衡阳市石鼓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734—8177810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刘郁蕾
本文为政府采购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