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6日
汉寿县人民法院对汉寿县法院审判庭暖通追加及变更项目采购项目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 汉寿县法院审判庭暖通追加及变更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预算价 : 人民币3,013,591.97元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二、编号:
计划编号:201708287664
三、 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
品目分类 |
品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 |
1 |
A-货物 |
A020699-其他电气设备 |
批次 |
1 |
3,013,591.97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 常德市湘粤冷暖设备有限公司
2.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洞庭大道丹阳新区C栋301室
五、第三方专业人员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2017年08月28日
论证地点:汉寿县人民法院
论证意见:由于该项目是追加暖通以及相关水电系统的配置,相关材料及安装有特定性,为保持一致性、连续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专业人员名单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袁立新 汉寿县财政局
六、
公示期限:自2017年09月07日至2017年09月13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
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汉寿县人民法院
地址:汉寿县龙阳镇龙阳中路492号
联系人:常丰 联系电话:13707362298
监管部门名称:汉寿县财政局
地址:汉寿县龙阳镇龙阳大道
联系人:熊主任 联系电话:0736-2862591
2017年09月05日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实习编辑 袁千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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