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年01月03日
采购合同协议书
采购合同编号:CDGP-20180102020
采购人(全称):常德市鼎城区公路管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公路局一号大道两型产品养护机械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鼎财采计[2017]000790
(3)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193,000(元)
大写:贰佰壹拾玖万叁仟元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 。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 2018年01月02日,完成日期:2018年01月05日。总日历天数: 4天。
地点:公路局石板滩道班
方式:正确履行
4.付款:
到货后十五个工作日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货物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合同在第 1次支付前组织验收
√简单验收 一般程序验收
6.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
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8.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8年01月02日 生效。
9.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2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8年01月02日
合同订立地点:公路局
10.补充条款
甲 方:常德市鼎城区公路管理局(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友志
委托代理人:丁小平
电 话:13511177887
传 真: 7383070
乙 方: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詹纯新
委托代理人:刘子豪
电 话: 15386137999
传 真: 7360908
开 户 银 行:工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帐 号: 1901018019201005122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严欢 实习生 朱婷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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