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年06月28日
一、采购条件
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PP 项目(常财采计CN2019-A086)已由常宁市人民政府以常政函[2019]45号文件批准建设,经常宁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常宁市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和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投资人,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申请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常宁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PP 项目
2.2 项目授权主体:常宁市人民政府
2.3 项目实施机构:常宁市水利局
2.4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白沙水厂;提标扩建松柏水厂、洋泉水厂;新建503.48公里供水管网及3座加压站;新建各乡镇管网末端和现状主要水厂连拉管线及泵站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及规模以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确定的内容为准。
2.6 项目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125006.08万元。具体组成为:新建、扩建工程费用83824万元(含水厂及管网工程新增工程费用73824万元,末端管网工程费用1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159.92万元,预备费3953.72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50.88万元,在建水源安全保障工程的工程费用6029.65万元及农村存量水厂评估价约为7501.82万元;城区存量水厂评估价约为12000万元,因项目建设融资结构变化建设期利息调整为5386.09万元。最终总投资以项目竣工验收后审计的金额为准。
2.7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PPP(BOT+ROT+TOT)模式运作。经常宁市人民政府授权,由常宁市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指定常宁市乡镇集中供水有限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社会资本方与常宁市乡镇集中供水有限公司合资组建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与常宁市乡镇集中供水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30%。项目实施机构将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合同期内,项目公司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等工作。在经营期限内,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新建、改扩建资产设施的使用权和收益权(不得处置,包括出售和抵押);经营期限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所有资产及使用权、收益权无偿移交给常宁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2.8 合作期限:30年(含建设期2年)。
2.9 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3.1 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3.1.1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1.2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并提供下列材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1.3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1.4提供 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1.5其他说明:
(1)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注:近三个月指:距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
3.2 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提供银行存款的资信证明或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贷款承诺函或银行贷款意向函原件,金额在进入 PPP 项目范围的本项目总投资的80%以上(含80%),即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本项目施工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申请人一致,无在建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必须为本企业在职员工,无在建项目。
(4)类似业绩:至少承担过一个距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5年内总投资不少于5亿元人民币的PPP投融资基础设施项目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PPP合同;业绩有效时间按PPP合同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计算,联合体业绩以联合体牵头人业绩为准,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为独立法人且不得超过3家,且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的责权利以及项目公司占股比例;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所有条款;联合体牵头人还应符合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施工单位资质应满足特定条件(1)、(3)。
(3)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拟采用合格制,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将全部入围,若通过合格性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家时,则重新招标。具体审查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方式:
请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2019年6月28日至2019年7月22日9: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ngyang.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等技术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清单等技术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文件也将通过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采购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请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081/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进行“投标确认”操作,逾期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5.3需投标的供应商如果没有在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ccgp-hunan.gov.cn)供应商窗口注册的,请先进行注册,系统将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如因为供应商没有注册而影响投标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2日9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应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6.4 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其他说明
7.1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http://www.ccgp-hunan.gov.cn/)、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上发布。
7.2 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对报名的申请人发布更正公告。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7.3 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资格审查入围通知书。未收到资格审查入围通知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常宁市水利局
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培元办事处桃江路12号
联 系 人:秦佳斌
联系电话:0734-7661836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正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488号东一国际南栋1128室
联 系 人:梁学文、彭凯
联系电话:0731-85328332、18274818085
邮 箱:zhengyuan1301@163.com
九、行政监督
行政监督部门:常宁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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