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岳阳法院系统诉讼服务大厅信息技术及服务项目(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11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09838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甲方)
供应商(全称):银泰通信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法院系统诉讼服务大厅信息技术及服务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09838号
(3)项目内容:岳阳法院系统诉讼服务大厅信息技术及服务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岳阳法院系统诉讼服务大厅信息技术及服务项目项目经理:刘辉。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5943155
大写:叁仟伍佰玖拾肆万叁仟壹佰伍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品目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成交金额 |
1 | C020202-硬件集成实施服务 | 银泰通信有限公司 | 岳阳法院系统诉讼服务大厅信息技术及服务项目 | 否 | 详见投标文件 | 详见投标文件 | 1 | 套 | 35943155.00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0月25日,履行期限:100天。
地点:岳阳中院和岳阳10个基层法院
方式:安装调试,交付使用,一年维保。
4.付款
1、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
2、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后5个工作日,支付合同金额的65%。
3、正常使用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4、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10-25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12份,采购人执1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10月25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彭世理 法定代表人:周银生
委托代理人:易能 委托代理人:刘辉
电话:17716715828 电话:15675038888
传真:0730-8840666 传真:0731-8489463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宏景支行
帐号:610657351001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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