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租赁梅溪湖智控中心作为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办公场地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示日期:2019年12月10日
采购人的租赁梅溪湖智控中心作为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办公场地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租赁梅溪湖智控中心作为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办公场地。 预算金额:¥ 13,727,623.95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该大楼的设计理念、建筑风格与知识产权保护的理念要求相符合。二、梅溪湖智控中心场地属于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租用此地可以保障知识产权法庭运营办公的稳定性和延续性,避免因为场地经常变更造成的群众办事不便以及办公场地变更造成的搬迁问题和资源的浪费。三、知识产权法庭的办公设施、装修配置以及保密性安全性等要求具有一定特殊性。四、选用此地办公方便与中国(长沙)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因此本项目申请采购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单一来源承接为单位梅溪湖投资(长沙)有限公司。 。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六、公示期限:自2019-12-11至 2019-12-17止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级
地址:长沙市曙光中路289号
联系人:朱清维 联系电话:85798359
2、监管部门名称: 湖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
地址:长沙市城南西路一号 联系电话:85165247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本文为政府采购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