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3月02日
桑植县城区环卫市场化服务外包项目—质疑回复
质疑:
1、供应商提供环卫洗扫车或扫路车(总质量7吨及以上),每台计0.5分,满分1分;
2、供应商提供自卸式垃圾车(总质量5吨及以上),每台计0.2分,满分1分;
3、供应商提供清洗车或洒水车(总质量7吨及以上),每台计0.5分,满分2分;
4、勾臂车10台(总质量3吨及以上)(含10台)计1分,勾臂车10台以下的不计分,满分1分;
5、供应商提供新能源纯电动路面养护车(总质量4吨及以上)每台计3分,满分3分;
6、供应商提供现已有正常作业的电动快速保洁车30台以下的不计分;30台以上的(含30台),计1分,每增加1台计0.1分,满分3分;
(以上车辆所有人应为供应商,分公司的不计分(如供应商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车辆购置发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注:作业车辆必须年检合格,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备注:电动快速保洁车除外),行驶证上“所有人”须与供应商一致,如供应商存在更名情况的须提供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否则不计分)
答复:为了体现潜在供应商的实力,确保公平、公正,经过集体研究,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批,该评标细则不变。
采 购 人:桑植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代理机构:张家界方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02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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