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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2020-03-12 15: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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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3月03日

本采购项目衡东县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已由衡东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实施机构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为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本次招标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HDZC2020-C004

招标代理编号:HYFC2020-CO02

二、项目实施机构和政府方出资代表

衡东县人民政府授权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指定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资本出资代表。

三、项目概况

3.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为新建衡东县16 个乡镇的污水处理厂及管网配套设施等。根据项目可研报告,拟新建近期总规模 2.44 万m3/d、远期总规模 5.88 万m3/d 的 23 座乡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 配 套 管 网共计286.15km。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经政府方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签署的PPP项目合同约定范围为准。

3.2项目投资: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53992.90 万元,包含污水处理厂工程22122.14 万元,配套污水管网 31870.76 万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政府方确定的投资规模为准)。

3.3项目合作期限:污水处理厂区合作期拟为30 年(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管网合作期拟为20 年(建设期 2 年,运营期 18 年)。

3.4项目资金来源:拟采用PPP模式引用社会资本方资金进行建设。

四、实施方式:

本项目采用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实施。经衡东县人民政府授权,由县住建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统筹负责本 PPP 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及移交等各环节工作;并指定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政府出资代表。本项目将由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投资人,县住建局代表衡东县人民政府与中标社会资本草签《PPP 项目合同》。政府出资代表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股东协议》《公司章程》,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成立后,由县住建局、中标社会资本以及项目公司三方签署 PPP 项目补充协议,由项目公司承继 PPP 项目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及义务。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工作,并承担向用户提供服务的责任。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经政府方审核通过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签署的PPP项目合同约定范围为准。中标人持有项目公司80%股权,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20%股权。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投资额的20%(由项目股东按持股比例承担),剩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进行融资,在项目融资过程中政府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5.1.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5.1.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5.1.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5.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1.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以申请人提供公告之日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网上打印件为准,应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等。

注: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及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5.2特定资格条件:

5.2.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营业执照包含与本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

5.2.2申请人须具有项目建设的融资能力,能对项目建设融资承担全面责任,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方须具有融资能力(以申请人出具的银行授信证明为准,授信额度不低于3个亿,且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

5.2.3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方必须具备,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5.2.4申请人须具有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5.3 法律要求

5.3.1申请人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发生过任何直接由于其重大过失或疏忽而在类似项目中严重违约,没有无故退出、主动申请放弃合作、谈判或被解除协议的情况(由申请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4信誉要求

5.4.1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5.5财务要求

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经审计机构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5.6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成员单位的数量不能超过4家(含4家);

(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资格申请的投资人、施工单位,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申请及投标竞争;

(3)联合体申请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共同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须明确各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股份比例。

5.7其他要求: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3)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单位附属机构单位;

(4)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5)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6.1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入围法,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以上资格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社会资本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6.2采购人将向所有资格预审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发出招标邀请书,社会资本申请人凭《招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不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竞标人,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七、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从2020年03月03日起至2020年03月10日17:00分止 (北京时间)。

7.2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必须登录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报名并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登录网址http://ggzy.hengyang.gov.cn/),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报名及成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单位将视同报名不成功(以投标截止时间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显示的下载文件单位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方和成员方均需在网上有报名及下载文件记录,否则其申请无效)。

7.3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时缴纳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八、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与相关事宜

8.1所有申请人须在2020年03月23日13:30时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非1号评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确认签收,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不予受理。

8.2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项目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原件参加资格审查会,否则,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8.3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资格。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hyggzy/)媒体上发布。

9.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更正公告。经授权主体同意,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并无需向申请人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人具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桂秋

电话:0734—5238003

地址:衡东县城关镇新村路2号

采购代理机构:衡阳福昌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亚军、谢丽莉、厉苑

电话:0734—3199133、13807347133、15673406093

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芙蓉路58号科创智谷1007室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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