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视频会议系统及通信在用数据链路租赁服务(电信)采购(包1)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4月1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19]003541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甲方)
供应商(全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及通信在用数据链路租赁服务(电信)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19]003541号
(3)项目内容:视频会议系统及通信在用数据链路租赁服务(电信)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安装、调试、平台搭建、系统集成和售后项目经理:龚毅。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86000
大写:玖拾捌万陆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1月15日,履行期限:180天。
地点: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方式:按合同履行
4.付款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一次性支付服务费给成交单位。付款凭正式的增值税发票,发票由成交单位开具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1-15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1月15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罗光明 法定代表人:刘洪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28680621 电话:13347333066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株洲人民路支行
帐号:43001506062050002215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本文为政府采购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