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4月9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19]013979号-4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应急管理厅(甲方)
供应商(全称):南京开悦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省级防汛抗旱类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19]013979号
(3)项目内容:省级防汛抗旱类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水域救援照明无人机(含系留装置)19架水域救援照明搜救灯528套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991960
大写:贰佰玖拾玖万壹仟玖佰陆拾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4月02日,履行期限:43天。
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方式:按合同约定
4.付款
1、中标公告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且需湖南省财政厅下达专项资金后7个工作日付首付款30%,全部货物送甲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付65%,质保期一年7个工作日后无息付5%。另外需注明乙方货物需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全省范围内)验收才能签收。乙方在付款前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4-02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5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4月02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大剑 法定代表人:姚卫兵
委托代理人:彭晓军 委托代理人:陈银
电话:073189751126 电话:02558180852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文德路支行
帐 号:513158192328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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