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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植县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2020-04-20 11: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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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04月15日

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桑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桑植县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项目授权主体为桑植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即采购人)为桑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次采购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组织和实施。现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且入围的供应商进行本项目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预算金额

1、采购项目名称:桑植县乡镇污水处理PPP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号:桑财采计【2020】010

3、采购代理编号:HNTJ-2019-10007

4、采购项目组成及最高限价:

4.1融资利率:上限值为6.37%;

4.2合理利润率:上限值为7%;

4.3管网维护成本:上限值为2.5万元/公里*年;

4.4建安造价下浮率。

备注:投标人融资利率、合理利润率、管网维护成本报价不得超过上限值,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1、拟建地点:

项目建设的桑植县污水处理项目分别位于桥自湾镇、廖家村镇、凉水口镇、上洞街乡、上河溪乡、官地坪镇、空壳树乡、人潮溪镇、龙潭坪镇、河口乡、沙塔坪乡、走马坪乡、八大公山镇、竹叶坪乡、马合口乡、利福塔镇共计16个乡镇。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管网覆盖面积约26.92km2,近期服务人口73706人,中远期服务人口83383人(含流动人口分摊),服务范围为各乡镇集镇、中心村及其周边。本次污水收集管网统一规划,涵盖了2017~2030年镇区(集镇)建设区域,充分考虑到了各纳污区的污水收集和汇流。确定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近期为3840吨/天,远期为4360吨/天,项目总征地111.15亩(包括厂区与防护距离的征地,不含管网征地),总计铺设管网长69.73km。其建设的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的主体工程(包含土建、安装工程)和附属工程(包含排水管网、厂区道路、绿化、挡土墙工程)。本项目在桑植县16个乡镇共建设31个污水处理厂。(包括:官地坪、长潭坪片区、利福塔、两河口、岩屋口、凉水口、河口、廖家村、芭茅溪、人潮溪、西莲、白石、走马坪、汨湖、桥自弯、谷罗山、上河溪、上洞街、龙潭坪、苦竹坪、四方溪、淋溪河、沙塔坪、八大公山、细砂坪、蹇家坡、竹叶坪、马合口、麦地坪、空壳树、打鼓泉)。

项目进入执行阶段后,中标的社会资本经实地勘察后,在本PPP项目总投资范围内,社会资本方或采购人可根据乡镇实际情况,经政府方书面同意后可对以上各个乡镇的污水处理规模进行合理调整。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以概算金额为基础、以实际工程竣工最终结算审计金额为准)

本项目总投资共计25317.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5299.16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8.82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中建筑工程费11721.12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7737.85万元,其他费用 2754.81万元,预备费1110.69万元,建设期利息1974.70万元。

4、本项目特许经营期30年(含建设期3年)。

5、PPP合作模式

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进行运作。桑植县人民政府授权桑植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签订合资经营协议组建PPP项目公司,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为5317.98万元),政府方占股20%,社会资本方占股80%;桑植县人民政府授权桑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经营权。项目公司成立后,项目公司对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和管理,并承担与本项目相关的建设、融资、运营维护责任。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社会资本股东将所持股权全部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三、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其他说明。(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2特定资格条件:

(1)申请人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申请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水污染防治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达到施工资质要求及应负责施工任务);投标申请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①湖南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zjtxx.hunanjs.gov.cn)或其他相关可查官网查询为准);

②拟任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③拟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拟任本项目的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或环保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其他相关可查官网查询为准;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④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⑤申请人被列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且处于有效期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2018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含);具有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以银行授信或银行现金存款证明或本项目贷款承诺函为准)(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关于资产负债率和投融资能力的要求)

(4)申请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如有发生,按先报名的申请人为有效申请人处理,其他按不合格申请人处理;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如有要求);

③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申请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④联合体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⑤通过资格预审的联合体,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注:1、投标人应符合以上资格条件且资格预审合格并入围后参加投标不得变化或更换,本项目已经进行资格预审,投标人可不再提供除联合体协议书外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2、本项目只接受资格预审合格且入围单位的投标,不接受资格预审未入围和未参加资格预审的单位的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凡资格审查入围并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或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zjjsggzy.gov.cn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以上两个网站下载的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为准。其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2020年4月16日起至2020年4月22日。

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投标人需以现金形式缴纳,代理机构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缴纳的费用),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nan.gov.cn)和张家界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zjjsggzy.gov.cn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投标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概不负责。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年5月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六、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桑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桑植县胜蓝路新一中背后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8890693926

采购代理机构:天鉴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金海路128号领智工业园第A6栋101房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7775880303

电子邮箱:374151803@qq.com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00.00元整

2、递交方式: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其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规定转至以下任一银行生成的子账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营业部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分行

中国银行张家界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帐号:供应商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注意:每次每个标段账号随机生成)

3、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时,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3.1供应商登陆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按钮,获取本项目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供应商交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3.2供应商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诚信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供应商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右上方“保证金缴纳查询”或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专区“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3.3本次招标出现招标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供应商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3.4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或个人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3.5供应商应及时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相关招标项目中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缴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0744-8833296)。供应商未及时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3.6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将会导致不及时或增加退还保证金手续,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3.7未按要求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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