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1日
公告日期:2020年5月21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20200324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大连九成测绘信息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第二包)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0】030043号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4458643元
大写:肆佰肆拾伍万捌仟陆佰肆拾叁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价格形式: 固定总价合同,按宅基地162.28元/宗按实结算.
(2)具体标的如下: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4月22日,完成日期:2020年8月30日。总日历天数: 自项目合同签订后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
地点: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方式:双方当面签订
4.付款
1、确权登记全部完成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项目建立数据库完成后支付至实际合同金额的50%;从项目验收合格一年后支付至总结算合同金额的90%;验收合格两年后,支付剩余款项。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时正式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政府采购办1份,招标代理公司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4月2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甲方:(公章)湘潭县自然资源局 乙方:(公章)大连九成测绘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杜明成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0411-89844038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大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庄河城关支行
帐号:1614201171136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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