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2日
公告日期:2020年5月22日
采购合同编号:LYZC-20200410
采购人(全称):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华洋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县城区新移交绿化养护服务项目(第五包)
(2)采购计划编号:潭县财采计【2020】040062号
(3)项目内容:湘潭县河口高速公路连接线、天易公路二期绿化。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湘潭县河口高速公路连接线、天易公路二期绿化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718271.66元
大写:壹佰柒拾壹万捌仟贰佰柒拾壹元陆角陆分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0年5月12日,完成日期:2022年5月11日。总日历天数:730天。
地点:湘潭县河口高速公路连接线、天易公路二期绿化
方式:按采购人要求服务。
4.付款
1、服务费用按月结算,中标单位凭正式发票向采购人申请支付服务费用,采购人根据月底考核结果,三个月内支付服务费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国库拨付为准。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年5月12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1份,供应商执1份,政府采购办1份,招标代理公司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5月12日
合同订立地点: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甲方:(公章)湘潭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方:(公章)湘潭华洋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胡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15173251999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天易支
帐号:52490188000039405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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