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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招聘项目合同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2020-06-03 14: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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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2日

保安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隆回财采统计〔2020〕0017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隆回县教育局

法定代表人:刘祖中

代表人电话:13975963336


乙方: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城南中路290号

法定代表人:向施宁

单位代表人:彭立华           电话:13908462298         0731-89904243


甲方为维护全县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确保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生及教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向乙方购买安保服务为其担负校园保安值守护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湖南省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务实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甲方因校园及校园周边环境安全保卫工作的需要,乙方接受甲方购买安保服务的委托,向甲方派驻安保人员434名,要求所派驻的保安员必须具备政治可靠,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等,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的保安员条件。负责公办学校安全保卫、治安防范、防火防盗等工作(具体学校名称和保安人员数量见附件1)。

1. 保安人员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坚守岗位,切实做好派驻学校内和学校大门外100米的停车秩序,引导车辆的有序行驶,车辆停放整齐有序;外来车辆、装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车辆和大型货车、工程车辆进出校园管控工作;出租车、外来摩托车、驾校培训车辆、无牌无证车辆等严禁进入校园,及校内路障的管理工作;

2. 做好校园内人员流动密集区域问询、指引、帮助及师生外出登记等服务工作;本校学生一律凭学生校牌出入学校,拒绝外校和一切闲杂人员入校,杜绝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3.在学校政教处(德育处)领导下严把大门关,门卫必须按规定对外来车辆和访客进行盘查、登记,核实身份才可放行,严禁非教学用的危险品和管制刀具进校园,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告;配合相关职能部门维护学校内部和学校大门附近区域的治安秩序、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现象保持大门内外场地整洁交通畅通,并同一切破坏学校和危害师生安全的行为作斗争;

4. 定期对消防设备、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5. 夜间值班时,注意防火、防窃、检查水电,如遇可疑情况及时向值班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做好值班记录及情况记载,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

6. 做好甲方临时安排的工作;

7. 乙方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度指挥,及时妥善处理各类应急突发事件;

8. 与各派驻学校签订保安服务合同,交县教育局综安股备案存档。

二、人员要求

1. 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的规定,经过专业培训,具有保安员证的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吃苦耐劳、对学生有爱心,热爱学校保卫工作,心理健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具备必要的法律知识、保安业务知识和技能,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与各类邪教组织记录;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无重大疾病,无其他生理缺陷,不涉毒,能坚持正常执勤工作(经指定医院体检无传染病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的疾病);

4. 值班时要仪表端庄,形象良好。男性不准留长发,大鬓角和胡须;女性发辫不能过肩,不能染发、涂指甲,不能化浓妆、戴饰物;

5. 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领导视察、检查时,参加外事活动与外宾接触时,要行举手礼;在参加大型活动奏国歌、升国旗时,要自行立正行注目礼;

6. 着装统一,举止文明,动作规范。不准披衣卷袖;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随时吐痰,乱扔废弃物;禁止酗酒,自觉遵守公俗良序,遵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7. 保安人员年龄18周岁以上,58周岁以下,初中以上(含初中)文化程度,形象、气质较好,退伍军人优先;

8. 能熟练使用各种安防器械、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等技防设备。

三、服务要求

1. 乙方必须拥有一支素质良好的服务队伍,有一套完整的保安运作方案和严格的操作规程,制定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质量标准;

2. 乙方应成立志愿应急救援队,保证应急队伍随时待命,以保证突发性任务的处置。应对突发事件时能够调派30人以上机动突击队员,确保60分钟以内赶赴现场,听从甲方调度;

3. 保安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不得打骂学生,不得骚扰师生,不能找无保安员证的人代岗;

4. 服从学校领导和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甲方有权要求更换态度不好,工作能力差的保安人员,并无条件及时提供合格保安替换;临时顶替岗位的保安员,应在事发两小时内到岗,长期派驻的保安队员在事发三天内到位;

5.乙方要制定培训方案,不断提高保安员的素质,要求经常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同时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提高工作服务质量,并及时处理保安员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

6.全年全天24小时值班,要合理安排机动人员,以应对节假日和保安人员休假时出现的人员不足问题,并协调好在岗队员就餐、上卫生间等特殊安排,以保证不空岗,因乙方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丢失,由乙方全责赔偿;

7. 维护校园内正常工作秩序,协助公安机关打击不法分子在校园内及周边的干扰。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第一批217名专职保安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第二批217名专职保安自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

五、服务价格及结算方式

1. 服务价格。根据《隆回县教育系统专职保安招聘项目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为:壹仟零壹拾贰万伍仟贰佰贰拾元整(¥10125220.00元),2333元/人/月;

2. 付款方式。保安服务费用由甲方按年度支付,服务期满一次性支付,据实结算;

3.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贺龙支行,账户名称:湖南省国泰君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隆回分公司,账号:598975508502,开户银行、账户名称、账号如有变更,需在付款日前20天内通知甲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 乙方需分辨及阻止一切可能危害校园安全的行为,乙方对值守范围内因保安员失职造成相关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保留追责的权利;

2. 乙方派驻的保安员监守自盗或内外勾结作案及严重违规违纪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如果给甲方造成声誉损失的,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消除给甲方造成的不良影响;

3. 如发生无法抗拒的自然灾害事故等意外情况,保安员应尽力参与抢险,对甲方的经济损失后果,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4. 甲方按合同条款超过两个月未支付所欠乙方保安服务费用,以每延迟一天按所欠金额万分之五付给乙方违约金。

七、解除条款

1. 乙方管理不善。派驻的保安员身份不真实、提供资料虚假;或保安员监守自盗、内外勾结作案、严重失职使甲方经济上或信誉上受到重大损失的,甲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并依据本合同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2. 乙方不按投标时的承诺,配齐管理人员,在服务期间将管理权转让,合同立即终止,并赔偿甲方所有损失;

3. 甲方无故拖延或扣押乙方保安服务费或强行超出合同约定工作范围安排保安员从事其他违反《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工作的,乙方可解除合同;

4. 乙方派驻的保安员顶撞、威胁、恐吓、骚扰甲方领导和所服务的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有义务为甲方消除负面影响,甲方可以保留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

5. 若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公安部门规定必须终止本合同时,双方无条件终止本合同;

6. 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一方确实不能继续执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执行本合同;

7. 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有不遵守校纪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贪污受贿,校园内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社会道德,损害学校利益和声誉的行为,予以开除,情节严重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视情节轻重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同关系,终止合同。

八、其他说明

1. 本项目报价包含招标范围确定需要的员工工资、管理费、保险、服装、培训费、利润、税金在内的全部费用之和,不得另行计取其他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除以上项目之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费用在合同履行壹年内不做调整;

2.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乙方的工作实际情况对其所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进行调整(包括增加和减少服务内容),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整安排;

3. 乙方注册地不在隆回县范围内的,需把注册地迁至隆回县或在隆回县设立分公司,总公司授权项目款项支付到分公司账户。

九、未尽事项的处理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双方各执伍份,从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刘祖中         乙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名:向施宁

甲方单位公章 :                            乙方单位公章:

联系人电话:13975963336           联系人电话:13908462298

2020年5月29日                             2020年5月29日


附件1:

隆回县教育系统校园专职保安招聘计划表


附件2:

考核办法

1. 安保公司考核由学校领导牵头组织和县教育局综安股监督检查实施;

2. 考核方式为安保公司内部每天考勤和工作台账记录考核、监控系统随机抽查考核、师生员工口头书面反应考核、监管保卫干部日常考核;

3. 以上四种考核方式中,出现扣分情况,按《安保公司考核评分细则》扣分;

4. 每月第1周完成上个月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学校存档备查;

5. 月考核实行100分制,80分以下为不合格,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良好,99分以上为优秀。月考核得分计算方法为每次考核的得分的总和除以次数。连续3个月考核不合格解除合同。

6. 评分标准

安保公司考核评分细则

以下空白。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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