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汨罗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资审合格后的开评标)更正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2020-06-03 17: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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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06月02日

一、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汨财采计【2020】00103号

二、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汨罗市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一期)

(资审合格后的开评标)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5月26日

四、现开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9:00(不变)

五、变更内容:

1、原采购文件第1页和第25页,2.1拟建地点: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汨罗市境内。具体包括汨罗市中心城区、营田公务中心(原营田办事处)、汨罗江、白塘镇、屈子祠镇、古培镇、长乐镇、神鼎山镇、桃林寺镇、白水镇、弼时镇、大荆镇、罗江镇、川山坪镇、三江镇、归义镇、新市镇、汨罗镇等地。

现变更: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汨罗市境内。具体包括汨罗市中心城区、营田公务中心(原营田办事处)、白塘镇、屈子祠镇、古培镇、长乐镇、神鼎山镇、桃林寺镇、白水镇、弼时镇、大荆镇、罗江镇、川山坪镇、三江镇、归义镇、新市镇、汨罗镇等地。


2、原采购文件第2页和第26页,3.1.1安全供水工程:

高家坊水厂扩建工程包括净水厂工程、供电系统改造、供水信息化建设及输配水管网。净水厂扩建规模为远期10000 m3/d ,近期扩建5000 m3/d,以桥坪水库和梓洞水库作为供水水源,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新建向高家坊镇川山坪片区水厂、白水镇水厂的成品水输水主管道长20.48km,新建高家坊镇配水管网长61.2km。

现变更:高家坊水厂扩建工程包括净水厂工程、供电系统改造、供水信息化建设及输配水管网。净水厂扩建规模为远期10000 m3/d ,近期扩建5000 m3/d,以桥坪水库和梓洞水库作为供水水源,供水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新建川山坪水厂、白水水厂的清水输水管道长20.48km,新建高家坊镇配水管网长61.2km。


3、原采购文件第2页和第26页,(2)汨罗市乡镇污水处理工程:

4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提质改造总规模5500m3/d。三江镇、高家坊镇等8个建制镇和1个磊石片区等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

现变更:4个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提质改造,提质改造总规模4500m3/d。三江集镇等8个建制镇和1个磊石片区等新建污水处理厂(站)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排放标准。


4、原采购文件第3页和第27页,3.2.1 7个集镇或片区自来水厂:

包括高家坊镇自来水厂、李家塅镇自来水厂、弼时镇自来水厂、黄柏镇自来水厂、川山坪镇自来水厂、白水镇自来水厂、沙溪镇自来水厂共7个镇或片区自来水厂。设计供水规模总共14100m3/d,其中高家坊自来水厂2000 m3/d,李家塅自来水厂2500 m3/d,弼时镇自来水厂2000 m3/d,黄柏自来水厂2000 m3/d,川山坪自来水厂2000 m3/d,白水镇自来水厂2000 m3/d,沙溪镇自来水厂1600 m3/d。

现变更:7个集镇或片区自来水厂:包括高家坊自来水厂、李家塅自来水厂、弼时自来水厂、黄柏自来水厂、川山坪自来水厂、白水自来水厂、沙溪自来水厂共7个镇或片区自来水厂。设计供水规模总共14100m3/d,其中高家坊自来水厂2000 m3/d,李家塅自来水厂2500 m3/d,弼时镇自来水厂2000 m3/d,黄柏自来水厂2000 m3/d,川山坪自来水厂2000 m3/d,白水镇自来水厂2000 m3/d,沙溪镇自来水厂1600 m3/d。


5、原采购文件第4页和第27页,4.合作期限和方式:

30年(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存量项目按PPP合同约定日期进入运营期,PPP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全部统一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接收机构(清单设备设施齐全)。

现变更:30年(其中:新建项目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存量项目按PPP合同约定日期进入运营期,PPP合作期限届满后,所有项目全部统一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的接收机构(清单设备设施齐全)。


6、原采购文件第29页,四、项目设施期满移交:

若项目合同提前终止,政府收回项目所有股权。政府对相应资产进行认定,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现变更:若项目合同因非社会资本方原因提前终止,政府收回项目所有股权,政府对相应资产进行认定,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符合质量标准的相关资产进行评估。


7、原采购文件第32页,一、投标声明: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现变更: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8、原采购文件中原件扫描件均变更为原件的扫描件。

六、投诉处理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七、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采购人):汨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岳阳市汨罗市罗城路

联系人:余先生、谢女士

电话:15377305109、19976903733


代理机构:湖南华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街道芙蓉中路一段88号天健芙蓉盛世花园二期H栋25楼

联系人:谭女士

电话:18569458866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莫夏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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