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7日
洞口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
确权登记颁证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书
(一标段)
政府采购编号:洞口财采计【2020】000029
采购人(全称):洞口县自然资源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第二测绘院(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洞口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采购项目
(二)采购计划编号:2020CG03DK0130
(三)项目内容:
全县技术牵头、全县发证技术服务;毓兰、文昌、雪峰、古楼、长塘等5个乡镇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
1.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
以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成果为基础,以“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为原则,按照《地籍调查规程》《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试行)》等要求,毓兰、文昌、雪峰、古楼、长塘等5个乡镇农村范围内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的权属状况、位置、界址、用途等信息,测量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权籍要素,填写权籍调查表,制作宗地图。
2.农村房屋权籍调查
在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的同时,一并开展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权属状况调查和房屋测量等工作。全面查清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每一宗土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房屋的权利人、产权来源、建筑结构、建成年份、批准用途与实际用途、批准面积等;测量房屋的房角点和丈量边长,量算房屋面积,并填写权籍调查表,编制房产分户图。
3.宅基地全貌调查。为准确掌握农民建房信息,在实地开展权籍调查时同时开展宅基地全貌调查,主要利用省厅下发的工作底图,调查村民的住房、杂屋、厕所、畜舍和庭院晒坪等占地面积和占地类型,在权籍调查表的房屋信息、调查记事栏中记录附属房屋预编号、占地面积、占用耕地面积,并在权籍调查数据库中单独图层表示。
4.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试行)》《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建库技术规范(试行)》等文件要求,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建设,建立集图形、属性、电子档案为一体的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实现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权籍调查成果的信息化管理。
5.公示权属调查结果
调查工作完成后,协助甲方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属调查结果送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说明,同时通过张贴公告等形式公示权属调查结果。对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地区,可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将权属调查结果告知权利人及利害关系人。
6.项目总体技术设计、县级层面技术培训、配合县级开展质量和进度督察及全县权籍调查数据汇总合库。按照省厅相关文件要求编制项目总体技术设计,配合县级进行督察及全县权籍调查数据库合库工作;提供培训教材,培训对象包括洞口县自然资源局参与农村房地一体权籍调查人员、技术服务单位人员、乡镇村组干部等,培训人数按项目实际需求数量确定,培训效果达到项目要求。
7.乡镇不动产发证技术服务。要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公安厅关于做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的指导意见》(湘自然资发〔2019〕40号)等文件精神规定,负责除证书和设备采购外相关确权登记所有服务工作,包括登记受理资料整理、扫描、打证、归档等。无权属来源资料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在承担上述服务前,还需承担确权等相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8.最终成果资料整理、归档、上报登记系统和检查验收等工作。根据省厅验收要求,负责最终权籍调查资料整理和不动产登记档案整理入库工作。
二、合同单价及金额
(一)合同单价
分项单价:毓兰、文昌、雪峰、古楼、长塘等5个乡镇房地一体权属调查为99.60元/宗;毓兰、文昌、雪峰、古楼、长塘等5个乡镇房地一体不动产测量为70.00元/宗;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为40.00元/宗(以毓兰、文昌、雪峰、古楼、长塘等5个乡镇实际完成的工作量为准),综合单价209.6元/宗。
技术牵头分项单价:全县技术牵头4.55元/宗(以全县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全县颁证技术服务19.60元/宗(以全县实际完成工作量为准);技术牵头综合单价24.15元/宗
(二)合同金额小写:¥10163472.00元
大写:壹仟零壹拾陆万叁仟肆佰柒拾贰元整
(三)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宗地数乘以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四)具体标的详见本标段响应文件。
(五)合同价格形式:单价总包干。
三、付款
付款人:洞口县自然资源局
付款方式及时间:
项目采取按工作进度和按年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付款。乙方按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合同约定工作量,2020年12月31日前,结算实际工作量产生总金额的60%。2021年12月31日前,结算实际工作量产生总金额的30%。质保期满后,再结算应结算总金额剩余的10%。
技术牵头费按权籍调查数据据实结算,待全县数据库汇总合库上交后付应结算金额的50%,待数据库验收合格全县颁证工作完成再付应结算金额的40%,质保期满后,再支付应结算金额的10%。
全县不动产发证服务费按权籍调查数据据实结算,待全县颁证工作完成后付合同颁证服务费总额的90%,质保期满后,再支付其余的10%。
四、工期要求
2020年8月底前,完成各标段内农村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权属调查、测绘,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建设工作。
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权籍调查成果验收入库;基本完成各乡镇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农村房地一体登记信息入库和发证档案的数字化。
五、售后服务
提供优质的技术服务,配备较强的技术队伍,保障整个洞口县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权籍调查和确权登记项目的免费质量保证服务,在质保期内,要求7*24小时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
六、培训
(一)技术牵头单位负责县级层面的技术培训,其他中标人有义务无偿培训采购单位乡镇、村的技术人员,实现采购单位的自我支持能力和自我维护能力。
(二)培训由中标人负责师资及教材,由采购人提供场地和培训设备并负责受训人员召集,组织实施。
(三)中标人应详细制定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目的、培训时间安排、人数、次数、教材编写、培训课程、培训师资情况、培训组织方式等。
七、其他说明
(一)中标方须按本标段响应文件“项目团队”明确的人员投入项目建设,不允许私自更换,减少项目团队人员力量。
(二)甲乙双方对投标文书中“项目团队人员”实行全员挂牌上岗、管理。乙方因“项目团队”技术力量不够,不能如期完成工作任务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三)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四)乙方须保障生产作业的安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财物损失与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中标方应对整个项目中的涉密资料、测绘数据和登记信息等涉密信息进行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中标后和甲方签订《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六)中标方工作内容包含《湖南省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中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若有调整,则应包含最新技术方案的所有内容。
(七)如中标方无法按甲方工期要求完成任务,甲方有权性终止合同,并另行发包。中标人已产生的工程量不予认定,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中标人应全部退回已收价款。
(八)项目质保期为一年。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万元,凭中标通知书和缴纳履约保证的票据与甲方签订合同。乙方完成合同明确的工作任务,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5个工作日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一)在招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文件;
(四)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五)专用合同条款;
(六)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七)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八)其他合同文件。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二、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监督管理部门执壹份,代理机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廖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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