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6月19日
湘潭县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重新)招标文件相关澄清问题的答复
各投标人:
现就湘潭县农村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重新)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解答如下:
1、本项目的存量项目计入工程费用,其存量项目是否遵守工程费优惠率?
回答:否。
2、招标文件P12,存量项目余额4000万元(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垃圾收运工程政府前期投入1000万元,存量项目是否包含垃圾收运工程,即存量项目总共为5000万元?
回答:即存量项目约共5000万元(具体以评估报告为准)。
3、根据项目合同P54,政府对项目公司的税费等额补贴。所以本项目招标报价是否都为不含税价?
回答:工程费用为含税价,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为不含税价。
4、招标文件P19,投标报价年度运维成本费用中,说明【以上污水处理及垃圾收运成本的核算是基于《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约定的范围、内容和成本项计算,后续范围、内容或成本项经政府审核有调整和变化,则项目合同价格根据投标报价同比下浮】,请问同比例下浮是否为调整的含义?
回答:是。
5、《PPP项目合同》第13.2(4)款,建设期资金成本是指本项目在建设期发生单位实际到位资金所产生的成本;但是第45.1(1)中建设期资金成本以实际到位的资金金额及时间,按照本项目年投资收益率来计算。两个条款对于建设期资金成本表述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回答:以45.1(1)条为准。
湘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廖晨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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