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7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云财采计[2020]083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云溪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用友政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云溪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软件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岳云财采计[2020]083号
(3)项目内容:云溪区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软件采购项目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包含财政预算监督、部门预算监督、监督预警、专题监督、代表服务、文档资料、政策法规等功能模块。
项目经理:谢巍。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98000
大写:贰拾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5月20日,履行期限:84天。
地点:按合同约定的地点方式:按合同约定的
方式
4.付款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0%,计人民币 壹拾肆万玖仟 元整(¥ 149,000.00元 ),项目上线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45%,计人民币 壹拾叁万肆仟壹佰 元整(¥ 134,100.00元 ),本项目自上线后质保期一年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计人民币壹万肆仟玖佰元整(¥14,900.00元)。甲方在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的同时,乙方向甲方开具等额的发票。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5-2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5月20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谢巍
电话:18673003355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肖冰
电话:13874967296
传真: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清华园支行
帐号:110902222810802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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