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8月04日
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20]000078)
( 采购代理编号:HNPJ-ZZ-2871 )
采购人(甲方):茶陵县教育局.
供应商(乙方):湖南海量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芙蓉学校智慧校园设备采购
(2)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0]000078
(3)项目内容:芙蓉学校校园网络系统、校园数字广播系统、校园一卡通系统、智慧校园管理平台、校园巡更系统、教室多媒体系统、多媒体智慧课堂教室、校园电视台、室外电子屏、行政会议室、多功能报告厅、多媒体电教室、精品录播教室、图书管理系统、300KW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
(4)项目负责人:陈毅杰。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0686995.00
大写:壹仟零陆拾捌万陆仟玖佰玖拾伍元整
(2)具体标的清单(详细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项目完成时间:2020年8月30日前完成校园网络系统、校园数字广播系统、教室多媒体系统,其他系统在2020年9月30日前完成并交付采购人正常使用。
(2)地点:将设备送货到分配学校并安装调试好。
(3)方式:整体项目设备供货及安装部署、并试运行。
四.付款
(1)经双方合同签订生效后,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 ,贰佰壹拾叁万柒仟叁佰玖拾玖元整(¥2137399.00),项目整体完成验收合格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肆佰贰拾柒万肆仟柒佰玖拾捌元整(¥4274798.00),正常运行6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 ,叁佰柒拾肆万零肆佰肆拾捌元整(¥3740448.00)。余款伍拾叁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整(¥534350.00)正常运行12个月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无息一次性付清。
(2)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约定,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金额:贰拾万元整(¥200000.00),在项目设备送达学校并实施安装后,乙方凭银行回单办理履约保证金退款。
(3)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产品的运输、保险、装卸、保管、安装调试、试运行通过验收、检验、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费用,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项目完成后,乙方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图纸、使用说明书等,移交甲方。
(5)乙方在施工前可自行对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环境进行勘察,并根据现场情况与采购需求实施安装计划,乙方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服务费用或索赔要求。
五.项目验收
(1)产品的验收标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厂家货物技术标准说明书及有关国家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作为质量技术标准和验收标准。投标文件中有关技术条款和售后服务条款若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将直接成为验收执行标准的一部分。
(2)货物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质保单、包装、和乙方承诺的其他指标。
(3)甲方组织验收小组对乙方所交付的产品进行检测、验收,如不合格的,由乙方无条件整改(退换)。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 提请仲裁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本合同协议书
(3)中标通知书
(4)投标文件
(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伍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茶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帐号:
茶陵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备案意见(签章):
年 月 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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