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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公安局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升级改造(包1)合同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2020-08-13 14:2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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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8月13日

采购合同编号:岳财市采计[2019]010086号-1

采购人(全称):岳阳市公安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升级改造

(2)采购计划编号:岳财市采计[2019]010086号

(3)项目内容:城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升级改造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980000

大写:壹仟叁佰玖拾捌万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图片_20200813142058.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09月30日,履行期限:90天。

地点:岳阳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大楼

方式:

4.付款

1、1.整体项目验收合格交付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给乙方;2.剩余80%的合同总价款,每年依据《岳阳市治安电子防控系统一、而期升级改造项目运维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评分结果支付:(1)整理项目验收合格运行满一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2)整理项目验收合格运行满二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3)整理项目验收合格运行满三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4)整理项目验收合格运行满四年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5)余款20%(作运维质保金),在整体项目五年期运维服务责任期结束后一次性支付。上述合同价款,支付条件如下:(1)综合评分结果90分以上(含90分)当期合同价款按100%支付;(2)综合评分结果80-89分以上(含80分)当期合同价款按90%支付(3)综合评分结果60-79分以上(含60分)当期合同价款按80%支付(4)综合评分结果60分以上(不含60分)当期合同价款按30%支付;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所剩合同价款按30%一次性结清。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09-30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09月30日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唐文发

委托代理人:

电话:8619018

传真: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朱和平

委托代理人:

电话:18821889086

传真:

开户银行:北京银行上地支行

帐号:01090946300120105095621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本文为政府采购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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