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年08月21日
攸县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合同
甲方(采购人):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乙方(中标人):长沙市万厦园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在甲方组织的攸县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采购中,通过公平竞争,成功中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物业服务条例》,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依据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和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一、物业基本情况
1、物业名称:攸县发展中心物业管理服务。
2、座落位置:攸县东城新区。
3、物业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二、委托管理事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四、委托管理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36个月,自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止。
五、物业服务费及其支付
1、本合同所指的物业服务费是指乙方根据采购文件要求所投报的物业服务成交价。
2、物业服务费为每年人民币陆佰玖拾陆万柒仟贰佰叁拾元贰角贰分,每月伍拾捌万零陆佰零贰元伍角贰分。此价格为包干价,除合同变更或另有协议者外不再增加任何费用;如遇突击任务需临时增加人员时,也不增加费用。如合同变更或另有协议者从其约定。
3、每月考核后,乙方出具正规发票﹙票据必须是在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出﹚给甲方,办理合同款项结算手续。
4、支付合同款项时,一律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办理付款手续。开户行和帐号以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为准,如果乙方要求变更,则乙方必须提供加盖了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签字的证明文件,报经甲方审查同意。除另有规定外,按人民币结算款项。
5、支付方式及付款方式:合同价款支付采取银行转账支付,甲方在每月的月底支付上一月的物业服务费﹙扣款每月汇总,从下月支付款中扣除﹚。
六、履约保证金的支付
1、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前交纳年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柒拾万元)。在合同到期后如乙方无违约行为则甲方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如乙方存在违约行为则甲方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后的余额予以退还。甲方不对履约保证金计付任何利息。
2、履约保证金的期限为3年,自2020年8月1日始至2023年7月31日止。
3、合同期间因不属乙方重大责任事故造成的本合同终止,甲方将乙方所交履约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
七、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服务工作。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制度及实施细则,并监督使用人遵守。对乙方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具体指导,有权对乙方工作不合格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3、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等。抽查物业服务经费的使用情况。
4、对乙方的物业服务实施监督检查,每月进行考核评定,考核实施细则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和《攸县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考核评分办法》执行。
5、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提供满足物业服务要求的办公、值班用房(平方米建筑面积),由乙方无偿使用,水、电、通讯及其他办公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负责对物业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查,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的物业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物业服务的原始资料和技术档案(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依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物业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不得将本物业服务项目转让给他人;未经甲方同意,也不得将项目分包给他人。
2、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攸县发展中心实行专业规范、安全高质的管理。合同期内不得单方更改或减少招投标文件约定采购范围内的各分项內容和人员、装备配置,由此造成服务质量不能达到要求,甲方除按报价文件所列对应金额核减费用外,还将按合同追究违约责任。
3、接受物业服务行政主管部门和甲方的监督、指导。乙方负责人每月必须向主管领导汇报作业服务实施情况;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指导,对甲方交办的临时性、突发性﹙如火灾、重大疫情、重大活动等﹚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统一调度指挥。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时采纳并采取相应整改措施;对甲方下达的整改通知应及时整改到位;对于作业服务范围内发生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和事,要积极采取劝阻、制止等措施,妥善处置各种纠纷,并及时向甲方报告。
4、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办法、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建立健全本项目的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有关变动情况。
5、拟定物业服务年度计划、费用概预算决算,每半年向甲方上报财务开支情况并作出说明。
6、对管理范围内的物业和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7、对业主和使用人、访客违反制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8、对其员工管理应符合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甲方有关的要求。员工证件应齐全,包括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务工证、计划生育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乙方应送甲方备案。乙方员工食宿自行安排。
9、必须按照有关劳动法的要求,保证作业人员工资标准符合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劳动用工工资标准要求;遵守劳动法规,依法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安全保障;在合同期内必须与每位作业工人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应按人社部门的政策给员工办好各项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等手续,有关费用已含在本合同的物业服务费中,均由乙方承担。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或意外伤害及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本合同终止时应做好移交和善后工作,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其管理范围内的全部公共财产,并接受甲方指定专业机构的移交审核。向甲方移交时,要确保各项设施的性能良好。
11、有权按时从甲方处支取物业服务费。
12、在本合同期满或终止本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物业员工签署确认的与乙方劳资已经结清的证明书,甲方才将物业服务费用支付到位。本合同履行中或期满后。乙方必须妥善处理好与员工的劳资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县的有关规定。
14、乙方应在中标后1个月内在攸县注册或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并按规定办理外地驻株备案手续。
八、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致使他人受到人身伤害,经有关部门认定,甲方有权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
2、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在其投标承诺基础上单方更改、调减人员配置。甲方如发现乙方实际配备人员不符合其投标承诺的:人员配备总数少1-5人的,根据实际少配员工的具体情况(包括岗位、数量、时间等),每少1人按乙方投标报价中的同岗位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省市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扣减物业服务费;员工总数少6-10人的,根据实际少配员工的具体情况(包括岗位、数量、时间等),每少1人按乙方投标报价中的同岗位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省市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扣减物业服务费;员工总数少11人及以上的,根据实际少配员工的具体情况(包括岗位、数量、时间等),每少1人按乙方投标报价中的同岗位人员平均工资(不低于省市人社部门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扣减物业服务费。
3、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将本物业服务项目转让,或擅自分包或委托给他人管理。
2)本项目在合同期内未能按甲方要求通过“五星级物业服务项目”考评。(在甲方要求参与奖项考评的情形下)
3)乙方不履行合约,不按规定完成任务,未达到物业质量标准或未按合同要求投入人力、物力和设备,甲方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通过甲方验收的。(如乙方在其投标承诺基础上单方更改、调减人员配置达11人及以上,甲方有权直接终止合同,另行选择物业服务公司)
4)甲方就乙方责任范围内同一问题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三次以上﹙含三次﹚,整改依然不合格的﹙特殊理由除外﹚。
5)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章,不能妥善解决与物业工人之间劳资争议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连续三月考评低于70分或连续两月考评低于60分。
7)乙方根本不服从甲方管理,甚至故意抵制,或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
4、乙方不能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偿付不能按时履行部分款项2‰的违约金。
5、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不移交相关资料,不撤离作业区域的,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6、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并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九、其他事项
1、如遇突发或重大事件,乙方管理人员应在五分钟内报告甲方有关部门,乙方项目负责人应在五分钟内到达现场,适时处理或协助处理有关问题,甲方如认为情况危及到甲方的安定管理,乙方应无条件同意甲方直接调配乙方资源直至危机结束。
2、合同期内,每年被盗案件数量不得超过入驻发展中心工作人员总数的1‰,超过此比率的,属乙方管理失责,由乙方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委托管理区域内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按照物业服务有关的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乙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乙方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甲方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施工承包人、供货商等相关责任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4、由于乙方原因而损坏甲方财产的,由乙方负责赔偿。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
十、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为维护公众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处理。如遇不可抗力﹙如地震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甲方财产移交给乙方使用的财产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
1、采购文件(含补充、修改文件);
2、乙方的投标文件(含澄清、补充文件);
3、攸县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考核评分办法;
本合同的各组成文件之间如有不一致,解释优先顺序依次为:(1)本合同书;(2)攸县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考核评分办法;(3)乙方的投标文件;(4)本项目采购文件。
十二、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甲、乙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十三、违约终止合同
当甲方因乙方违约而根据第八条决定终止部分合同时,甲方可以按适当的条件和方式采购类似的合同终止部分中乙方未交付的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购买类似服务的额外费用并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十四、破产终止合同
1、当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终止合同,在甲方知情而未收到乙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时,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原因造成自然终止合同时按破产终止合同办法终止合同。
十五、合同纠纷:如发生合同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双方可选择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当甲乙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或诉讼,在合同未明确解除之前,乙方应当按正常作业的规定,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十六、未尽事宜: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七、合同份数、生效、解除与终止
(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两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二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期限为36个月,即从2020年8月1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止。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如因特殊原因需提前终止合同,要求提前终止合同的一方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十八、附件
1、物业服务质量标准及要求
以“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标准为质量管理控制标准。针对本项目的重要性和特点,要求中标人承诺所有管理指标均达到或高于“全国物业管理示范大厦”的质量标准。
物业服务质量标准
(一)房屋本体(含管理用房、车库、杂屋等)维修养护
在保修期内,房屋建筑的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装饰工程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整改,中标人负责进行检查和监督落实,处理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业主。非正常使用因素和保修期后出现材料费用在300元以内的单处、单项工程维修,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养护,其他维修或更新(改造)工程由中标人制订修缮计划,报业主批准后实施。
中标人要计划在中标后的第一年内对房屋结构、装修进行全面查勘鉴定,全面掌握房屋建筑的建造质量。以后适当缩短定期查勘的周期(以1-3年为宜),记录各部分完损情况,评定房屋完损等级。
房屋本体维修养护要求
(二)公用设施维修养护
公共设施的维修和养护,主要以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及时处理小的损坏和隐患为主。
公用设施维修养护要求
(三)机电设备维护
机电设备各系统节能降耗,降低运行成本。要求对电梯、锅炉运行采暖供热等系统运行时间及时做出调整,提高设备的运行寿命,达到节能降耗要求,照明灯具必须使用政府采购明确的节能产品。
中标人要加强与供电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共同确保供电安全、正常。
建立完善的机电设备档案管理,制订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及设备巡视维护保养规定,制订操作规程,制订各系统遇有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特殊设备如锅炉、电梯、中央空调等应由专业公司维保,由招标人与专业公司签定维保合同,中标人负责及时与专业公司联系并监督其施工。)
供配电系统维护要求
管理标准
保证供配电设备24小时正常运行。
功率因数达到0.9以上。
给、排水系统维护要求
空调系统维护要求
锅炉系统维护要求
电梯系统维护要求
(四)安防、消防系统维修养护
安防监控中心、各车库、门卫监视及消防等系统设施配备齐全,完好无损,待机状态良好。
制定各类突发性事件等应急方案,定期进行演练,开展安全消防知识及法规的宣传教育。设备完好率100%。
安防、消防系统维护要求
(五)卫生保洁服务要求
(六)绿化养护要求
时花室内摆放及养护
(七)背景音乐、亮化系统维修
按业主要求对背景音乐、景观灯等设施进行定时启闭和管理,音乐内容健康、有益。系统控制协调,设备运转良好。
(八)其他服务
(九)其他要求
(1)应严格按照设备设施的技术要求购买相应和配品配件,严禁以次充好,损坏和缩短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寿命;
(2)人员配置应符合规范要求,响应投标文件,应根据机关特点和设备设施的技术要求,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并相对固定;
(3)应根据机关的设备设施特性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4)应有健全的符合实际的节能减排措施,有专门机构负责,物管年度节能指标为5%;
(5)绿化质量应有指标要求,绿化温室管理应有细致的安排,绿化浇水应有相应的指标控制,杜绝浪费;
(6)水系的水质处理应有相应的措施和办法,其相关的水系配套工作应有专门的管理体系,确保水系工作正常;
(7)提供的卫生用品(如洗手液、卫生纸等)应达到国家质量标准,清洁环保。
2、攸县发展中心物业服务考核评分办法(由甲方制定,此处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订时间:
鉴证部门(签章):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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