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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警用服装服饰采购(包22)合同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2020-09-15 11: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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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年9月1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011号-22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公安厅(甲方)

供应商(全称):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公安厅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警用服装服饰采购(包22)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警用服装服饰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0]001011号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项目内容:2020年度全省公安机关警用服装服饰采购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按合同约定项目经理:按合同约定。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2169863.7

大写:贰佰壹拾陆万玖仟捌佰陆拾叁元柒角零分

(2)具体标的如下:

微信图片_20200915103022.png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0年09月14日,履行期限:10天。

地点:按合同约定

方式:

四、付款

1、按合同约定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07-22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6份,采购人执4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07月22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郑怀毅

电话:0731-84597735

传真:0731-84597735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李杰

电话:0512-58353547

传真:0512-58353189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塘桥镇鹿港苑工业园

开户银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塘桥支行

帐号:800049239302015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丁洵

本文为政府采购频道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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