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近日,湖南省长沙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调整长沙市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推出新版政府采购合同范本,明确了采购单位对中小微企业及时付款的义务,增加了履行及时付款义务的违约责任。
《通知》要求采购人对中小微企业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为由,拒绝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
长沙市新版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的发布,一方面,充分考虑到中小微企业的弱势地位,为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实质平等的基础上开展交易提供保障;另一方面,对实施政府采购的机关事业单位要求严格履约守信,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
作者:胡子健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