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06月29日
沅江市大通湖垸和共双茶垸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BOT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沅江市大通湖垸和共双茶垸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BOT项目由沅江市大通湖垸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沅发改审(2020)59号)和沅江市共双茶垸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沅发改审(2020)57号)两个项目组成,已经沅江市人民政府授权,由沅江市水利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投资人,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请有意向的潜在投资人(下称“申请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沅江市大通湖垸和共双茶垸区域性集中供水工程BOT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沅财采计[2021]000210号
3、项目投资及资本金比例:本项目静态总投资约为64000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其中工程费用约560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2500万元,预备费约4700万元,铺底流动资金约56万元。本项目在沅江区域独立建设、经营、移交。在建设期内由沅江市政府通过向上级争取资金给予运营期缺口性补助资金不超过22200万元(如果沅江区域与大通湖区域联合实施建设、经营、移交,则按双方政府实际出资总金额,沅江市政府和大通湖区管委会按5:2比例分摊建设资金),考虑了工程造价下浮5%,本项目社会资本总投资约为38600万元(其中包含建设期利息约1600万元,最终建设期利息按照每笔资金实际到位日开始计息),由本项目中标社会资本方负责筹措。总投资的资本金不得低于总投资的20%,约为12000万元。
最终的投资金额以竣工决算审计为准,政府给予的补助性资金同比例调整。
4、项目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包含两个子项目:大通湖垸集中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共双茶垸集中供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本子项目服务范围为沅江市大通湖垸和共双茶垸,供水范围包括草尾镇、黄茅洲镇、四季红镇、阳罗洲镇、南大膳镇、漉湖中心、茶盘洲镇、泗湖山镇、共华镇、南洞庭中心共8个镇和2个中心。工程建设内容:
1)新建大通湖垸供水厂取水工程、原水管线、供水主管线、过河钢管及厂区工程,建设规模5万m3/d;
2)新建共双茶垸供水厂取水工程、原水管线、供水主管线、过河钢管及厂区工程,建设规模2万m3/d;
本项目运营内容包括大通湖垸集中供水厂(含新建配套管网)的运营、共双茶垸集中供水厂(含新建配套管网)的运营,包含现有的存量供水厂、供水管网及入户管网运维纳入本项目运营范围,运维费用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项目公司无权采用抵押、拍卖等任何方式处置既有存量资产。
本项目最终建设内容以经批复的设计文件为准;最终运营内容以特许经营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为准。
5、合作模式及回报机制:特许经营方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运作。
5.1、沅江市人民政府授权沅江市水利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前期准备、依法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社会资本、合同履约监管和移交等工作。
5.2、中标社会资本确定后,根据沅江市人民政府授权,实施机构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特许经营协议》。
5.3、中标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SPV),社会资本持有项目公司100%的股份。项目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20%(约为12000万元),为了保证项目顺利推进,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采用实缴制,实缴金额汇入项目实施机构和社会资本方共同监管的账户上。
5.4、项目公司成立后,实施机构、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之补充协议》,由项目公司承继中标社会资本在《特许经营协议》项下的权利与义务。
5.5、实施机构按沅江市人民政府授权,授予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负责项目的设计、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的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通过获得使用者付费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收益。
5.6、政府在项目运营期内不给与任何形式补贴,本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自负盈亏,但运营期内项目公司提出超出项目实施方案测算价格的调整申请报告后,政府相关部门可根据当前物价水平和参照周边乡镇当前水价后,召开听证会确定当前水价调整水平,然后通过沅江市政府主流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无异议后,再发布当前水价调整公告,公告后下个月的水价按公告的价格执行。
5.7、资产权属: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仅享有资产的使用和收益权,资产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仍归政府方所有,如果项目公司利用即将或已经新增资产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用于项目建设或经营这二种情况,事先也必须征得项目实施机构同意并授权,否则以此项目对外的一切融资行为均为无效行为。
5.8、项目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全部设施、设备、相关资料及专利技术等全部资产完好(设施设备需处于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沅江市人民政府指定机构。
6、合作期限(即特许经营期):合作期限为30年,其中建设期为2年,运营期为28年。
三、申请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银行授信总额不低于5亿元。授信文件为2020年1月1日以后银行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授信文件可以是投资意向函、贷款意向函、融资合同或授信额度协议书等,如申请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应满足该要求。
(2)申请人应满足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任意成员近3年(2018年6月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20000t/d及以上自来水厂或供水或输配水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如无法体现规模的,应提供业主出示的证明材料原件。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由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
2)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基本资格条件所有条款。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4)联合体牵头人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提交的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提交的是“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保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需在投标文件中注明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四、申请人资格预审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经审查合格的申请人全部入围。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7月6日止,【工作时间,每天上午8:30时到12:00时,下午2:30时到5:00时(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自行注册并登录益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yzx.yiy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500.0元/份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材料要求:无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网上下载。
六、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09时30分,地点为: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迎宾东路355号中南电子商务产业园3#楼二层)。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资格审查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审查,否则其资格审查无效。
4、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保证金
无。
八、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沅江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九、其他说明
1、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2、采购人可能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更正公告;不另行通知,请申请人自行查阅,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采购人具有对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3、采购人将向资格预审入围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未收到投标邀请书的申请人则未能入选成为本项目的投标人,采购人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解释的责任。
4、项目边界条件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沅江市水利局
地址:沅江市桔城大道
联系人:周主任
电话:1580737340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广大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益阳市康富北路华天壹号公馆1栋1501室
联系人:夏女士
电话:15873733288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