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年9月24日
采购合同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299号-1
采购人(全称):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省商务展览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第五届湖南名优特新粮油产品展示展销会展位费购买(包1)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第五届湖南名优特新粮油产品展示展销会展位费购买
3、采购计划编号:湘财采计[2021]002299号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5、项目内容: 第五届粮油展总展览面积达4000㎡,净展览面积约1500㎡左右,采用“1个形象馆+3大产业联盟展区”的形式进行统一特装展示,其中3大产业联盟展区为“菜籽油展区、稻米展区、杂粮展区”,将集中展示“绿色、放心、营养”特色粮油产品,以多元化的展示维度促进粮油行业与食品餐饮行业的技术交流与经贸合作。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第五届湖南名优特新粮油产品展示展销会展位费购买。项目经理:刘仲秋。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815000
大写:捌拾壹万伍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1年09月24日,履行期限:3天。
地点:采购人制定交付地点
方式:按合同履行
四、付款
1、 签订合同,待执行结束、验收合格之后,一次性支付展位费用到乙方指定账户。
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1-08-30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1年08月30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冬贵
委托代理人:刘仲秋
电话:0731-84813218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肖光武
委托代理人:覃芳
电话:18692210153
传真:
地址:湖南省 长沙 芙蓉区 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98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长沙晓园支行
帐号:731908477510601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丁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