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湘西11月9日讯(通讯员 宋显金)11月9日,记者从花垣县财政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近日,花垣县财政局印发《关于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的通知》,在全州率先启动“免收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进一步明确了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收缴、退还等新要求。
花垣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新举措,在投标保证金方面,要求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资信、市场供需关系等情况,免收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并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确需收取保证金的,应当允许供应商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并按照规定及时予以退还。将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切实增强政府采购服务市场软实力,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花垣县财政还推出系列举措,通过推进采购意向公开,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坚持竞争中性原则,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合理精简证明材料,降低市场主体经营成本;强化平等主体意识,规范采购合同签订;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资金;畅通供应商投诉渠道、强化政府采购监管,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花垣县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提升服务效能,降低企业参与政府采购交易成本,逐步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1至10月完成除工程外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50余次,采购预算金额9154.25万元,实际采购金额8696.54万元,节减457.71万元,节减率为4.9%。下一步,花垣县将继续坚持“透明公开,规范高效”的理念,持续加大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保驾护航,助力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来源:红网
作者:宋显金
编辑:杨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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