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 通讯员 张艳 李志群 阙智雄 益阳报道
近年来,安化财政在益阳市财政局指导下运用政府采购力量,提升工作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筑好监管机制关 努力营造公平环境
健全管理制度夯实基础。根据益阳市财政局印发的《益阳市财政局关于2024年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印发《安化县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采购人重点责任清单》,明确了建立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合理选择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意向公开、进行采购需求调查审查、编制备案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等21项重点责任,并依据相关政策对采购人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为采购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供有效支撑。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机制与日常监管机制。
创新执法模式形成合力。用好用活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积极协助纪委监委、公安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相关案件调查取证,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共同维护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加大执法力度维护秩序。制定政府采购分类检查规则,按照采购人、社会代理机构和公众反映强烈的政府采购活动,分类检查,实行差异化监管。公开财政部门举报电话,畅通供应商维权渠道,做到有诉必应,及时纠正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情况。2024年累计处理三家采购单位违法情形,印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切实增强政府采购领域各方主体法律意识。
把好过程监督关 努力打造阳光采购
严格需求管理,保障源头透明。印发采购需求调查、审查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审查工作模板,让采购需求管理具有可操作性,为采购结果质量提供了保证。在采购需求确定前,按规定通过咨询、论证、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需求调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针对采购需求管理中的重点风险事项,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
坚持信息公开,强化线下透明。规范采购意向公开,督促采购人严格按照《湖南省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规定按季度定期公开,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公开采购意向的,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没有公示采购意向的项目,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接受采购实施计划备案。完善采购结果公开,采购人完成采购活动后,应在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及时公布采购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推进合同信息公开,进一步明确采购人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同时做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执行情况公开,按规定公开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规范平台采购,确保线上透明。印发《规范小额零星采购的通知》,要求采购人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采购人对采购需求、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负责机制。充分利用电子卖场直购、竞价、团购等采购交易方式,熟练掌握方式的适用范围和要求,结合采购实际及本单位内控制度规定合理选用交易方式,避免设置差别歧视条款或与采购无关的条款,加强对采购结果的确认,及时答复供应商的异议,以提高政府采购质效。
过好服务质效关 助力商家高质发展
全面降低参与门槛。符合法定条件的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资格证明材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得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注册地、本地分公司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和评分项。
切实提高预留份额。严格落实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调整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相关政策,将预留份额提高到40%以上,评审优惠幅度提高到20%,大力支持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大力减轻资金负担。依托湖南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大力推行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纸质采购文件工本费并入采购代理费。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对于适合支付预付款的采购项目,要求预算单位应明确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供应商可用保函、电子增信替代预付款担保、质量保证金。符合合同约定付款条件的,应依法依规及时完成资金支付,不得单方面要求分期付款,不得以内部程序为由拖欠或延迟付款。助力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拓展融资增信渠道,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政府采购合同,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信用融资。
来源:时刻新闻
作者:张艳 李志群 阙智雄
编辑:岳敬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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