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年3月20日
采购合同编号:株财采计[2025]000034号-1
采购人(全称):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甲方)
供应商(全称):北京金色之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大型民族歌剧《追梦》(暂定名)灯光设计
2、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5]000034号
3、项目内容:大型民族歌剧《追梦》(暂定名)灯光设计
4、是否分包:否
5、项目负责人:彭女士
6、联系电话:13762272266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350000大写:叁拾伍万元整
2、具体标的见附件。
3、合同定价方式:
4、付款方式:
1、起始日期:2025年03月13日,完成日期:2025年03月25日。总日历天数:12天。
2、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文化园内
3、方式:
四、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株洲市戏剧传承中心
验收方式:按采购人要求的方式验收
验收标准:按采购人要求的标准验收
五、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本合同协议书(3)中标通知书(4)投标文件(5)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6)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其他合同文件
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5-03-13生效。
七、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03月13日
合同订立地点:株洲市芦淞区文化园内
附件:具体标的明细、分包合同等。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郭备
电话:17770935366
传真:
地址: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高晓敏
委托代理人:
电话:13501187561
传真:
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昌平区东小口镇中东路5号院5号8层801-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天通苑支行
帐号:0200095809000102030
来源:湖南财政一体化信息
编辑:朱婷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