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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2017-10-24 15:5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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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年10月2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桃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现邀请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方参加磋商,并将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桃江园区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桃江财采计[2017]409号

  采购代理编号:BRRHNTJCGPPP2017-002

  3. 项目投资额:110990.08万元

  4.项目实施机构: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5.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的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由政府指定的政府出资代表与成交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合作期届满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移交给桃江县人民政府或县人民政府指定的机构。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30%,其中:政府出资方股权占比10%,社会资本方股权占比90%。

  6.项目合作期限

  6.1采用 BOT 模式运作,合作期限为 15 年(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

  6.2项目公司在合同期内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合作期满后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在验收合格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7.投资回报机制

  7.1本项目为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

  7.2资金支付来源:采购人向社会投资人支付其未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财政资金来源和财政收入。

  7.3项目投资回报率,项目资本金年收益率不高于7%;项目融资回报率不高于6.37%(即磋商当年人民银行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率再上浮30%),以社会资本方最后报价为准,合作期内上浮利率不调整。

  8.工程造价下浮率:工程造价下浮率不低于5%(在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格基础上)。

  9.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9.1法人资格: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5亿元及以上;若为联合体申请的,以牵头人为准。

  9.1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9.2财务实力要求:

  (1)申请人2016年度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申请人近三年每年均为盈利,2016年度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3%,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近三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若为联合体的,以牵头人财务状况为准。

  9.3投融资能力:

  (1)申请人具备人民币10亿元及以上的净资产,以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为联合体的,以牵头人财务状况为准)

  (2)申请人应具有3亿元及以上的自有资金或不低于6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者不低于10亿元的金融机构融资意向性文件(以各商业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且体现金额、出具时间的资信证明材料或融资意向性文件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在银行没有不良资信记录;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6亿元(以本公告发布以后商业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且体现金额、出具时间的可用授信证明材料为准)(若为联合体的,各方可累加)。

  9.4业绩要求:

  申请人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前三年内(2014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7日),至少承接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亿元的建筑工程类项目或者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低于10亿元的类似项目的运营类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时间以证明材料上甲方签署的时间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上述业绩即可)

  9.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名称一致。

  9.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1.1至3.1.10条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相关合同文本,为履行合同义务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7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9.8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9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磋商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10.申请人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为有效)(加盖单位公章)

  11.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12.磋商文件的获取

  12.1凡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入围申请人并有意继续参加本项目报名的请于2017年10月24日至2017年10月30日,上午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分中心(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六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2.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

  12.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3.响应文件的提交

  13.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须知”。

  13.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1月8日9时00分前。

  13.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8日9时00分整。

  13.4提交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分中心(桃花江大道100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13.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15.公告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yiy.ccgp-hunan.gov.cn/)发布并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同时转载,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磋商公告进行修改,将发布更正公告。

  16.其他说明

  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须开标前缴纳叁佰万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形式:按“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3.4.1”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

  1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桃江县牛潭河工业园

  联 系 人:樊女士

  联系电话:15173738948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桃江县金凤小区7栋一单元301房

  联 系 人:汪女士 / 曾先生

  联系电话:13007426448 / 13387376038

  项目咨询机构:长沙荣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673175999

  监督部门:桃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桃江县财政局

  联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7-8887777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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