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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江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2017-11-15 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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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1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桃江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政府采购选定社会资本方,现邀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方参加,并将竞争性磋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桃江县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桃江财采计[2017]005号

  委托代理机构编号:BRRHNTJCGPPP2017-001

  3、项目投资额:约9833.92万元(以最终审计结论为准);

  4、项目实施机构: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合作模式为TOT+BOT+O&M,TOT+BOT+O&M(TOT即转让-运营-移交模式,BOT即建设-运营-移交模式,O&M即委托运营模式)。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授权股东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与存量资产占有方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受让相关存量资产,并负责新建项目的投资(本项目中主要为设备的购买)。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桃江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授予项目公司独家负责中转、运输桃江县城乡生活垃圾、运营无害化填埋场的权利,承担在合作期内对所有项目设施、设备(包括委托运营的2座垃圾中转站)进行维修、维护及更新重置等相关义务。项目公司在项目合作期内通过项目运营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项目合作期期满,项目公司应将所有符合要求的项目资产无偿移交政府。

  6、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28年。

  7、投资回报机制:

  7.1本项目为准经营性项目,由政府赋予项目公司建设、运营本项目的权利。能获得部分使用者付费,但是得到的收入不足以支撑覆盖整个项目生命周期,故实行可行性缺口补助机制来完成项目支付。

  7.2项目投资回报,项目资本金年收益率不高于7%,项目融资回报率不高于6.37%(即投标当年人民银行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30%,以成交社会资本方最后报价为准,合作期内融资回报率随中国人民银行中长期贷款基准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8、工程造价下浮率:工程造价下浮率不低于5%(在桃江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价格基础上)。

  9、社会资本资格条件:

  9.1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9.1.1法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

  9.1.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9.1.3财务实力要求:

  (1)投标人总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若投标人为投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资产总额应不少于2亿元,净资产应不少于1亿元。

  (2)申请人2016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申请人近3年每年均为盈利,财务状况良好,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5%。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财务状况为准。

  9.1.4投融资能力要求:

  (1)申请人具备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净资产(以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申请人2016年度日均存款应达到1亿元及以上或2亿元的银行资信证明(以本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3)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融资能力,在银行没有不良资信记录;银行可用授信额度不低于2亿元(提供银行授信证明资料)(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9.1.5业绩要求:

  申请人近五年内(2012年2月6日至2017年2月6日)至少承接过1个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城市城乡生活垃圾处理一体化基础设施的经验,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或业主单位出具的正在实施、运营证明材料)为准。

  9.1.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单位需与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其中一方)名称一致;具有投融资或建设或运营项目管理经验。

  9.1.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须符合本公告第3.1.1至3.1.10条的资格条件;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预审的社会资本,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继承主体尚有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4)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

  (5)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相关合同文本,为履行合同义务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9.1.8申请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建设管理能力和运营管理能力。

  9.1.9申请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9.1.10已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评审阶段可以不再对其资格进行审查。但其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须承担中标无效的后果,并没收其递交的保证金,且须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超出保证金金额的损失。

  9.2申请人须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证明原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并加盖单位公章)

  9.3本项目不允许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10、磋商文件的获取

  10.1凡通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本项目报名的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上午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分中心(桃花江大道100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六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10.2报名需携带的证件及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有效证件原件。

  10.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11、响应文件的提交

  11.1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等要求详见第二章“社会资本须知”。

  11.2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11月29日9时00分前。

  11.3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1月29日9时00分整。

  11.4提交响应文件和开启地点: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江县分中心(桃花江大道100号,新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六楼)

  11.5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12、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

  13、公告媒介

  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成交结果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yiy.ccgp-hunan.gov.cn/)发布并在桃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w.taojiang.gov.cn/)同时转载,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若采购人对本磋商公告进行修改,将发布更正公告。

  14、其他说明

  参与竞争的社会资本须开标前缴纳壹佰玖拾万元(人民币)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形式:按“社会资本须知前附表3.4.1”银行转账的形式缴纳,不接受现金。

  15、联系方式

  采购人:桃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18711793708

  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文化路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女士 / 陈先生

  电 话:13007426448 / 0731-84215518

  地址:桃江县桃花江镇金凤小区7栋1单元301室

  咨询公司: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8692245332

  监督部门:桃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桃江县财政局

  联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737-8887777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来源:红网综合

编辑:闵美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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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fcg.rednet.cn/c/2017/11/15/40865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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